亞美尼亞1995年11月19日臨時商標法被1997年7月1日商標法替代,并于2000年4月15日施行新商標法。
項 目
所需材料
流 程
申請及注冊
商標注冊基于申請在先原則。
商標法保護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、廣告短語、彩色商標。
玻利維亞采用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》
提交材料:
1.申請人名稱及地址
2.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
3.商標圖樣
4.公證委托書
官方回執(zhí)需要時間:1-3個月
注冊需要時間:12-15個月
注冊有效期:10年
查 詢
(單類別報價)
1.商標名稱
2.查詢類別
查詢結果:2-5個工作日
答復審查意見/聽證
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(jù),不涉及費用。
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
復 審
1.授權委托書
2.理由及證據(jù)資料
異議、答辯
商標異議期限:無規(guī)定
提交使用證據(jù)
商品圖片,廣告宣傳材料,銷售合同,進出口報關文件等。
商標爭議
商標轉讓
2.商標注冊證書
3.轉讓協(xié)議
商標續(xù)展
3.注冊人身份證明
商標變更
2.變更信息
其他:該地區(qū)需提供公認證文件; 連續(xù)不使用撤銷時間:5年; 官方語言:俄語